????1、執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》、《自然保護區管理條列》以及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森林資源和林政管理方面的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政策。
????2、負責保護區的野生動植物保護、森林資源管理。
????3、負責采伐許可證的報批,并對采伐限額進行監督。
????4、依據《森林法》和《森林法實施條例》監督管理和審核勘查、開采礦藏、修建道路、水力、電力、通訊等工程征占用林地事項。
????5、負責協調有關職能部門依法對破壞保護區內的地貌、景觀、礦產、水體等環境資源的行為進行查處。
????6、負責組織保護區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的編制和報批,并監督規劃的執行。負責各管理站資源管護考核,抓好護林工作和森林資源檔案管理。
????7、對森林資源的保護、利用更新進行監督,防止國有林木資源流失。
????8、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